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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福建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5-04-16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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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5-04-22 17:3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5-09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5-09 09: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理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由******改革局宁区发改审批〔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公安局蕉城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公安局蕉城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335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955㎡,不计容建筑面积3400㎡。主要建设:1幢地上6层,地下局部1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执法办案中心。设置五个功******消防、安防、建筑智能化、办案管理系统、景观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采用ZC-YJV22-8.7/15 KV-3x120电缆数设至新建配电室,电缆长度127m+419m=546m;工程新建工井12座,预埋MPPФ150管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4.1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属于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56923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万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 3万元填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818,传真:/

联系人: 朱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6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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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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