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邀请
******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委托,拟对重型车OBD环保信息筛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响应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SCSD-2025-CCG138
二、比选项目:重型车OBD环保信息筛查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已落实,6.9万元。
四、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需要购买1套重型车OBD环保信息筛查设备,用于后期对重型柴油车开展OBD检测。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概括及要求”。
五、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响应人不存在禁止同时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情形:
(1)利害关系响应人禁止参加同一比选项目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不同响应人之间存在项目经办人员混同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③不同响应人之间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不同响应人中的任一响应人中担任控股股东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④不同响应人之间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利害关系代理人禁止参加同一比选项目情形:2家以上的响应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有限公司网站(******)购买获取。
******有限公司网站(******),在“响应人网络报名”板块中进行在线报名。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时-2025年3月26日10:00时。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九、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比选人: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成都金府路支行
账 号:************421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何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仅限报名咨询)、028-******(仅限技术咨询)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