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可以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洗料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纯水机反冲洗再生废水、检验废水、灭菌柜清洗废水、称量仪器清洗废水、冷却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洗瓶废水、注射水制备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入网标准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水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检验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治理设施治理后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符合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的运行噪声。通过实施本环评建议的隔声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由此可见,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纯水装置)、初效、中效、高效废滤料、废水处理污泥、不合格品、废筛网、废RO膜、废油桶、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气装置)、含油废液、检验器材废弃物、检验过程中的报废产物、清洗废液、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纯水装置)、初效、中效、高效废滤料、废水处理污泥、不合格品、废筛网、废RO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气装置)、含油废液、检验器材废弃物、检验过程中的报废产物、清洗废液、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由处理单位定期派专用车辆清运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只要企业落实以上固废处置方法,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布设完善的排水系统,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事故工况下,假设地面、管道开裂,危废泄漏等相关污染物持续进入地下水、土壤中,则随着污染物持续泄漏,污染范围逐渐增大。故建设单位应做好日常地下水、土壤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处理输送以及危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工作内容主要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及对事故影响的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并落实相关应急设施。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水分类收集处理;设备清洗废水、洗料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纯水机反冲洗再生废水、检验废水、灭菌柜清洗废水、称量仪器清洗废水、冷却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要求企业设置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
2.废气:项目检验产生的检验废气经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通过顶部的通风管道至楼顶 25m 排气筒排放。其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合理布置车间平面,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尽量靠车间中央布置;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要求企业对高噪音的设备安装降噪设施以降低噪声;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设置标识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记录、存档等管理制度。
环境风险:①原料方面防范措施:原料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原料应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原料使用过程中企业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培训上岗,并经常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储桶应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在可能发生泄漏的部分和聚集点装设气体检测器,在可能着火的设施附近设置感温感烟火灾报警器。②其他风险防范措施: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强化在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加强巡回检查,减少危险废物泄漏对环境的污染;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街道,东至规划平畴路,南至云帆道,西至毓昌生物地块,北至规划用地,自建9幢车间、2幢宿舍楼实施生产。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居民、企事业单位。
2.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1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总
******街道,东至规划平畴路,南至云帆道,西至毓昌生物地块,北至规划用地
联系方式:******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西路800号金德隆文化创意园4幢207/307室
联系方式:0575-******
附件:
文件备案承诺书.pdf
******有限公司高登柏泰生物医美产业新材料项目环评文本.pdf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