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水务局以渭水发〔2024〕4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平县庄里镇庄南村、到贤镇西樊村、淡村镇张王村、宫******街道五星村等5个行政村。
2.2 规模:供水规模412.17m3/d
2.3项目投资总额:421.72万元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1.庄南村景家、大南、小南供水片区:铺设配水管道6671m,其中dn63PE100管道363m,dn50PE100管道605m,dn40PE100管道783m,dn32PE100管道1680m,dn25P100管道3240m。2.西樊村桥上、密庄供水片区:铺设配水管道4883m,其中dn160PE100管道1770m,dn110PE100管道500m,dn40PE100管道635m,dn32PE100管道1105m,dn25PE100管道873m。3.董村北堡,北社10、11组供水片区:铺设配水管道 2060m,其中 dn160PE100 管道 660m,dn110PE100管道 300m,dn40PE100 管道 190m,dn32PE100 管道480m,dn25PE100管道430m。4.淡村镇张王村供水片区:铺设配水管道3950m,其中 dn50PE100管道310m,dn40PE******街道办五星村桐树沟、黄村供水片区:铺设配水管道5490m,其中dn110PE100管道100m,dn63PE100管道1850m,dn50PE100管道1300m,dn40PE100管道800m,dn32PE100管道990m,dn25PE100管道 450m。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富平县庄里镇庄南村等5个单村供水改造工程建设期间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信、财务良好,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与近年施工业绩,同时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信、财务良好,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与近年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①、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 202 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1102室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并及时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纸质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800元/套,监理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纸质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并通过投标人基本户转入,转账时请备注“**项目**标项招标文件费”,收款凭证请投标人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西安凤城十二路支行
账 号:************
转账事由:**项目**标项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29-******。
9.监督部门
******水务局。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望湖路9号
联 系 人:李辉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
联 系 人:李艳
电 话:029-******
邮 箱:******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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