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鞍山市南沙河现有管道检测、疏通及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9
发布日期:2025-06-12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鞍山市立山区、高新区、千山风景区。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39
资金来源
******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77.00%,自筹资金:23.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64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网工程、生态修复及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生态护岸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智慧水务工程。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鞍山市南沙河现有管道检测、疏通及修复工程
标段(包)编号
************39001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测绘乙级或者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鞍山市南沙河现状市政排水管道疏通、检测及修复工程,包括管道清淤疏通、视频检测及非开挖修复三项工程:
现状市政排水管道清淤疏通工程:对南沙河流域内的现状市政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恢复管道的过流能力,以便顺利实施相应的管道检测。南沙河流域范围内现状排水管道主要集中于西至哈大铁路、和平路、玉佛山、汇园大道,南至大孤山村、解放东路、千山,东至眼前山、激光产业园,北至鞍辽界范围内,管道长度总计约498.95km,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合流管道等。淤泥量约22291.3m3。
现状市政排水管道视频检测工程:对南沙河流域现状市政排水管道进行视频检测,DN300以下的管道采用QV检测,DN300及以上采用CCTV检测。并对检测管道的功能性及结构性缺陷进行评估、出具检测报告,为后续维护管理以及设施数字化提供依据。管道长度总计约498.95km。
现状市政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主要针对南沙河流域河北路(千山东路-判甲炉河南岸)现状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河北路现状管道为判甲炉污水厂截污总管,总长约2747m,其中约2388m已进行清淤疏通并已进行视频检测,其余间断分布于河北路(千山东路-判甲炉河南岸)的359m未检测管段,在本工程中进行相应的清淤疏通及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的缺陷情况进行修复,恢复管道设计能力。
投标保证金
68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本票;支票;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9-1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3-09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i)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义务;
(ii)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银行成员国;
(iv)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v)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vi)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名义递交。如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该联合体尚未在法律上成立,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以联合意向协议中的牵头方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名义递交;
(vii)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年均营业额联合体全体成员合计不得低于等值人民币5700万元,每一个成员不得低于等值人民币1425万元,至少一个成员不得低于等值人民币2565万元;
(viii)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财务资源联合体全体成员合计不低于等值人民币57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不低于等值人民币142万元的现金流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不低于等值人民币256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ix)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特殊经验业绩必须满足对应于该成员所需完成工作的要求。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13 09:00至2025-07-1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5 10: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开标时间
2025-07-15 10: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银行官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应作为承包人在过去5年(2020年6月-2025年6月,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两个合同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包括给排水管网疏通、修复、大修、改造其中一项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3)且上述合同或者上述时间内已完成的其他合同至少包含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25万元管网检测或检测长度50千米以上工程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可由联合体成员按各自负责专业提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公告。
(2)国籍
******银行成员国(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南非、孟加拉国、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并在其所在成员国境内合法注册。该要求也适用于本合同(包括相关服务)任何部分的分包商或供应商或者子咨询顾问。中国国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
1)提交过去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招标人接受的其他财务报告(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告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证明年均施工营业额不得低于等值人民币5700万元。
3)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i) 不低于等值人民币57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ii) 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4)信誉要求
1)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和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5)若为国外投标人,则需满足上述所有同等条件。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滨河南路251号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0412-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
联系人
王野
电话
024-
******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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