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5AT******3189
二、项目名称:******学院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复兴路99号物联网研发中心2幢B座709室
成交金额:¥1,063,847.11(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叁仟捌佰肆拾柒元壹角壹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院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及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及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家宏、钱程、白龙玉、宋文凤、张玉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1条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6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mzhao@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院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与蜀鑫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李庆
电 话:0551-******/******
******学院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1).pdf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