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香溪河道江湾段。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000㎡,其中绿地面积51132㎡;主要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苗木栽植养护、铺装、木平台、台阶、景墙、坐凳、挡墙、弧形栈桥、景观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1941.1917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苗木栽植养护、铺装、木平台、台阶、景墙、坐凳、挡墙、弧形栈桥、景观水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和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招标人需要时要求的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协助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以及免费服务期、施工中断期等。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5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从签发工程开工令开始至项目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其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施工前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不列入监理服务期,但纳入招标范围。
2.6本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商城杯。
2.7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为52.68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工程综合监理资质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1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4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3.5本项******委员会在票决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U盘或光盘),资料工本费现金100元,出售概不退还。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邮箱及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7、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
******委员会(杨村路300号)1号楼3楼
8、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最后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在签到最后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col/col******81/index.html)发布。
10、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300号
联系人:周志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总部经济园A5幢12楼
联系人:郑爱华 联系电话:******